2007-07-25 13:21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多年来医药行业一直是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话题,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民生大事,政府部门已在三年内对药品进行了多轮的降价,解决了一大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而为了解决医院药品的阳光采购,进一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政府推进了招标集中采购。多年来大部分的国产药品价格通过招标都在很大程度上挤掉了虚高水分,而为了更充分的解决药品价格虚高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来正当行为,有些省市进一步优化药品采购的程序,实行了网上药品竞价集中采购,使得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更处在剧烈、公开的竞争中。2007年国家发革委为了更好的解决药品价格问题、解决老百姓“看病贵”,推出了新政——医院药品顺加价15%作为零售价。
政府为了解决药品价格问题多年来可谓政策频频,使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比较艰难。许多地方为了药品的采购也跟随国家的政策尝试了许多管理办法,但实际上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么多的办法事实上对于“看病贵”这个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反而在这个改革过程中形成新的利益获得者。我们来解析一下某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积极推行的“医院药房托管”。
从名义上讲“药房托管”是药品阳光采购,解决药品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但实际上产生了什么结果呢?
利益获得者:
1、医院方,堂而皇之获得高额利润,最高可获得药品销售收入的56%左右的净利(而国家法定是15%),它无需通过招标来降低药品价格,侵占了老百姓、国家的利益。
2、托管方,可以在独家垄断医院药品采购供应权而向生产企业拼命杀价,许多品牌药被迫退出医院;为了最低的价格采购,许多可能的低质量药品被供应给患者。
利益损失者:
1、社保局,由于托管医院绕过了药品招标后制定的新价格,继续执行原有的零售价卖给消费者。例如,1亿药品销售价通过招标降低30%,变成0.7个亿(新的零售价)。社保局支付了高额的医保费用。全市托管医院的高额利润集中起来使用建设更好的医疗公共产品,“看病贵”或许真能解决。
2、物价局,显然违背了国家药品入院顺加15%的政策,损失的是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3、税务局,由于医院的税收制度不一,托管方与被托管方的“合作”,由此国家减少了收入。
4、市场方面的不公平,被托管方的医院大幅度砍价的都是国产药,而外资企业高价药品反而不能降价,导致利益流向不对称。由于托管独家垄断药品供应,许多中小批发企业无以为继。
5、老百姓,最大的损失者,没有选择权,吃的高价药,或许还是低质量的药。
看似公开托管,但由于托管评分标准在当地主管部门—卫生局,故而这个标准的制定会有偏颇,实际上在托管的过程中,臂如标书为一年,结果延续三年的都有,显然存在地方利益的保护。有些托管方的能力或者是经营水平、经营手段有异,也在托管的过程中走样了。 综上所述,医院药房托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民生问题,在这个进程中获得者是托管和被托管方,哪个行业有如此高的利润?老百姓和国家的利益都在托管中失去了。
建议:
患者使用高价药的同时有些药品还可能是低质的,太可悲了!既然一个方法没有解决,反而产生问题,那还不如让这个方法停止。
1、相关部门的决意推进,政府其它部门就应该为了百姓和国家的利益设置制约。
2、物价:假如托管成功,物价部门为了解决药品价格,坚决执行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定法,根据让利率重新制定该院的药品零售价,无论民营、公立,只要是医保定点医院(包括私立医院都要执行新价)。
3、社保局:根据托管的合同制定新的支付标准,留有更多的社保基金给更多的看不起病的人,无论对公立、民营医院,只要是社保定点一视同仁。
4、税务:根据托管合同监管税收流失。 (苏州市医药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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