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门诊抗生素不得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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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搜医网 时间:2011年7月23日 08:06 浏览24次
核心提示:西安市卫生局15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抗菌药物(即抗生素)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规定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
根据通知要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医院应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进行通报。
整治重点对象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二、三级医院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控制在1-2种。通知还对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碳青霉烯类、氟喹诺酮类等抗菌药物的具体使用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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